灯笼是中国古代的灯具,用细竹丝作骨架,以纱葛或纸为框,半透明,燃烛其中。始自南北朝之前,《南史·宋武帝纪》中有“壁上挂葛灯笼”的记载。至唐宋时代灯笼的制作已达到极盛时期。那时,灯笼的功能不仅是照明的灯具,而且还成为竞相争艳的观赏品。每到元宵灯节,“东风夜放花千树”,“火树银花不夜天”。 随着新光源的不断出现,灯具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。灯笼早已淡出照明灯具的行列,基本上成为观赏品而已。但是灯笼在潮汕地区的功能却不仅是照明和观赏这两项,还有另外两项内容:①祈福的用具;②门户的标志。至今,观赏、祈福、门户标志三项功能仍然存在。 观赏性的灯笼,也即花灯。潮汕花灯形体千姿百态,美不胜收,有不少专业文章论及,此处不提。作为“祈福的工具”和“门户的标志”的灯笼,状如圆柱体。 潮汕人利用灯笼作为祈福的工具,其风俗行为是各种各样的,可谓“一乡一俗”。澄海、饶平一些乡村的新婚人家,要在正月十五夜带着灯笼到祖祠,借用祠堂里的火烛点亮灯笼,谓之“添丁”;潮安一带的民众,除夕夜每家每户都要由男主人提着灯笼到神庙,借神庙火烛点亮灯笼,带回家挂于门前,谓之借神明之光保佑合家平安。揭阳、潮阳、汕头等地民众习惯将写有“天地父母”、“合家平安”等字样的灯笼作为吉祥物挂于门前。凡此种种,不一而足。 潮汕地区农村,大多聚族而居,或一村一姓(父氏),或一村数姓。为张扬族风,每个家庭门口都挂有写着自家姓氏或姓氏源头标志的灯笼,如黄姓者,灯笼上写着“黄府”或“江夏世家”的字样;李姓者,写着“李府”或“陇西旧家”的字样;陈姓者,写着“陈府”或“颍川世家”字样;庄姓者,写着“庄府”或“桃源世家”字样…… 有鄞姓者,姓氏源头标志是“汴梁世家”或“汴梁旧家(据传祖先来自河南开封,即汴梁)。鄞氏在潮汕的发祥地是潮安庵埠,曾是潮汕地区的大族、望族,遍布庵埠的文里、仙溪、溪头、陇仔、官里诸村。于清顺治七年(1650)在郑成功“破龙溪诸乡”的战役中,在“逢鄞必杀”的屠杀中,鄞氏人丁几绝。历200余年生息,合族稍有生气。又逢清咸丰四年(1854),鄞氏有许多人响应吴忠恕起义,及吴失败,朝廷下令官兵赴庵埠抄斩鄞姓一族。鄞姓者能逃的皆逃,逃不了的,幸有仙溪村王姓乡绅王龙岱出主意,改挂王姓灯笼。仙溪村高挂着写有“汴梁世家”的许多灯笼,一夜间改写成“琅琊世家”而免遭杀身之祸。 一盏灯笼,能决定一个族群的生死存亡,这不是民间传说,是历史,1990年出版的《庵埠志》便有记载。或许随着时代的变迁,灯笼作为祈福、标志的功用在潮汕地区会渐渐消失,但是它背后的文化内涵和民俗意义却无不令人深思。 (编辑:admin) |